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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还是“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”,英语可不是什么好东西。一说起英语,不免让人浮想联编,想起“里通外国”这顶大帽子。
老爸不以为意:“小孩子多学点东西总不是坏事。我们一大家子都是贫农成分,十八代祖宗里都找不到一个外国华侨,也不必担心。”
主席辞世不久,“四人帮”尚未粉碎,大革命尚未结束,这个家庭成分还是挺重要的。
这种大事,老妈一贯信服老爸,见他如此说法,也就不再多言。
“小俊,英语学得怎么样呢?”老爸问。
“学了二十六个字母,还学了一些单词。”
我想了想,很小心地回答。
周先生不是专职英语教师,因此教英语的法子有些“蛮气”,见我二十六个字母上手极快,也不讲究什么循序渐进,索性直截了当摁住《哈姆雷特》来硬的。一句一句,一段一段往下学。颇有“见招拆招”的味道。虽然前生英语学得一塌糊涂,多少总有些老底子,碰到这么一位“高手”师父,没奈何,也只能顶硬上。幸而我生理年龄只有七岁,记忆力超好,师父教得硬,学得也不软。尤其让人兴奋的是,周先生口语极佳,十来天时间下来,师徒俩居然可以进行简单的对话了。《哈姆雷特》也学到了第三页,单词记了上百个。至于语法,有莎士比亚先生做老师,那还能错的了?
周先生对自己独创的法子甚是得意,不止一次对我说,什么时候将《哈姆雷特》倒背如流了,英语也就出师啦。
我想也是,真要能将《哈姆雷特》硬背下来,估计考托福不在话下。
这些却不必忙着让老爸知道。所谓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”,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好。
“那语文呢,学了多少生字?”
大姐饶有兴趣地问道。
大姐柳华,比我整整大了八岁,是真正的“长姐如母”,据说我小时候是大姐带的,上辈子她对我可好了。这辈子假如真能出息,一定要加倍报答她。
这个问题可不大好回答。因为打从第三天上,周先生就不再教我生字,用的是和教英语同样的法子,直接拿《中国通史》当教材,一章一章往下学。而《诗经》和《二十四史》这些书籍,先生将其当成了我的课外书,允许我带回家自己读,有不明白的地方打上记号,第二天再请教。
“嗯,伯伯现在教我《中国通史》。”
“什么?”
其他人还则罢了,也不知道《中国通史》是个啥东西,老爸却已经满眼小星星了。
我嘻嘻一笑,有些得意。
“伯伯说了,学完《中国通史》,再学《中国文学史》,然后再学……嗯,好像是《古文观止》……”
“等一下等一下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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