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如今看来,倒和娘亲说的不太一样。
安柔公主可当真是同她的封号一般,安和柔雅,便是同他这种小书童言语都这样地温和,如沐春风也不过如此了。
只是瞧着公主的脸色,依旧是有些苍白的,但愿安庆皇室福泽深厚,能够将公主的病体养好。
收走了时南絮的笔墨纸砚,然后陈太师将另一副笔墨交到了愠香手中。
这套笔墨一看就是用了许久,那笔尖的毫毛都已经开了叉。
以至于习字的时候,时南絮一下笔,笔锋就总出现或是收不住或是拖不出来的情况。
眼见着书院里教习笔墨最严厉的夫子正四处逡巡,过一会将要行至时南絮身畔了。
正坐在时南絮一旁的陆延清早已书写完了碑帖,方收笔就看到了公主字帖上堪称凤爪刨沙的字体。
向来温润如玉的陆延清险些没控住最后一笔。
陆延清思索了一会,修长的手指在案桌下摸索了一会,抽出了一支狼毫笔递到了时南絮的手边。
视野里忽然出现了一支完好无损的狼毫笔,时南絮有些意外地抬眸看去,就瞧见了白玉面皮上泛着红的陆延清。
大概是怕夫子发现两人之间的小动作,陆延清压低了嗓音沉声道:“这是臣儿时习字用过的狼毫笔,公主不妨将就用着。”
笔杆是由乌木雕琢而成,本来触手应该是微凉的温度,只不过方才经由陆延清的手,还残留着他手心的温度。
刚刚手指相触的时候,不知道是不是时南絮的错觉,陆延清的指尖似是无意地擦过了自己的手背。
少女默默地握紧了手心里的狼毫笔,朱唇轻抿,缀着翠玉的耳垂微红,犹如掌上珊瑚珠般惹人怜爱。
倒真看不出来,端正清贵的陆延清撩拨人心弦都这般不经意。
陆尚书是朝中清流之首,向来勤俭持家,不容家中出现奢靡无度的情况,但在笔墨纸砚这方面的用度,他却罕见地舍得。
为陆延清备好的墨宝都是上品,狼毫笔的笔触相对于羊毫较硬,对时南絮这种书法的初学者来说要好控制些,只是手臂悬久了有些酸涩。
一个失意的中年人,偶然间得到一个可以预知未知之事的本事,他将会做什么呢?是选择依旧平凡,还是选择走向世界巅峰。。。。。。......
大梦六年,于S13赛季初醒来,发现自己技术暴涨。\n本来没想进职业圈扬名立万,凭这技术当主播,火一把不难,赚够养老钱就提前退休躺平,当条舒舒服服的咸鱼……不料,却被一句话整破防。\n【好好要饭,别来碰瓷职业】\n好好好,逼我出手是吧?...
万物之火,尽归神宗,以火之名,手掌乾坤!上古四大神宗——最“弱”神宗……离火神宗!!!离火现,万物藏!这个单单只收一个人的宗门,却背负着整个世间的道义;一介普通大学生&md......ash;—秦天,以一只鸡腿入道,从而踏上现代修仙之旅……(我欲乘风御剑来,踏上昆仑入蓬莱,羽化仙路漫漫道,万古长存一人宗。)【展开】【收起】...
我在村庄中被人称为天弃之人,在小河旁被哪个女人救起的哪一刻,这个时代就已经被改变。先天满魂力,双生武魂!武魂:白银龙枪,可镇压一个时代,可逆转整个世间。武魂:银龙王,可龙啸九天,亦可屠戮诸神。手...
她5岁那年,遇到了清朗少年夜澜清。那时,腊梅满枝头,郎踏飞雪来,只一眼,便惊艳了冷意欢的世界,从此,她便有了心心念念的清哥哥。他12岁那年,父母战死沙场,他一夜之间长大,变得冷漠,变得只想报仇。那个五岁的女娃娃,是那样明媚灿烂,就像个小跟屁虫一样一直叫他清哥哥。她7岁的时候,失去了双亲,从此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清哥哥......
幽幽古兰梦,惶惶一念间,万世前的天尊,万世后的陈云,命运的波中,荡漾起了一丝涟漪,然后,如蝴蝶效应般,缓缓共鸣,直到生命之海沸腾.........